一、请求书
请求书的撰写没有特殊的要求,只要按照表格的具体内容及提示信息填写就可以了。
二、说明书
按照发明或实用新型名称、所在技术领域、背景技术性、创造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有利效果、相结合附图做更进一步说明、具体实施方式这些步骤依次开展论述。
三、权利要求书
以说明书为根据,分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当有多项权利要求时,应以阿拉伯数字按序编号,通常状态下第1项权利要求即是独立权利要求,剩下为从属权利要求,要对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性特征做更进一步限定的,即是从属权利要求。
1、独立权利要求通常分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
a.前序部分,写明要求保护的主题风格名称以及与现有技术性共有的必要技术性特征;
b.特征部分,应用“其特征是......”或类似的术语,写明区分于现有技术性的独到技术性特征。前序部分与特征部分一起,组成了该专利申请要求保护的范畴。
2、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包含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
a.引用部分:写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以及主题风格名称;
b.限定部分:写明要求保护的附带技术性特征。
四、说明书摘要
摘要理应写明发明或是实用新型所在的技术领域、要处理的技术性问题、主要技术性特征和主要用途。对申请实用新型的产品应写出其样子、构造或是其相结合的特征。不应该写成广告或单纯性产品的功能介绍。相对于化学领域的发明,摘要可以包含申请的化学式中最能说明发明特点的一个化学式。摘要还可以包含数学式或反应式。
此外要留意的是,摘要不应该加标题,可以连续书写,并且无需分段,但是全文字数不可超出200字。
五、说明书附图的绘制
实用新型专利必须要有附图;发明专利通常有附图,但如果仅用文字就足够清晰、完整性地描述技术方案的,可以没有附图。附图可以采取多种形式:
1、相对于机械领域的创造发明可以采取各种视图体现产品的样子和构造。
2、相对于电器领域的创造发明可以是电路图、框图、示意图;
3、相对于化学领域的创造发明可以用化学结构式作为附图;
4、相对于方法发明,附图可以是表明该方法各步骤的工艺设计流程图。
六、摘要附图的绘制
相对于说明书中有附图的,应独自递交一幅从说明书附图中挑选出的、最能表明技术性特征的一个附图作为摘要附图,附图的大小和清晰度要求缩小到4×6厘米时,仍能清楚地分辨出图中的每个细节。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问!! 商标;专利;版权;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