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商标是指商品生产者在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上使用的商标。
2、服务商标又称服务标记或劳务标志,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志。
3、集体商标,即指由几个不同的所有人共同占有的某一个商标,就叫做集体商标。
4、证明商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标。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问!! 商标;专利;版权;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