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商品沦为通用名称后,将不得注册成为商标。那么,对于商标通用名称我们有哪些判断方法呢?其中又有哪些种类呢?
一、商标通用名称判断方法
1、地域判断法
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一般以全国范围内公众的常识为判断标准。但由于历史传统、风土人情、地理环境等因素,在某个特定地域内形成的商品的通用称谓,也可以被认定为通用名称。
2、时间判断法
一般以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时的事实状态为准。如果商标在申请时不属于通用名称,但在核准注册时,已成为通用名称,则该商标属于通用名称。如果商标在申请时属于通用名称,但在核准注册时已不是通用名称,则可以注册成商标。
二、商标通用名称种类
1、法定通用名称
即法律规定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规范性文件确定的通用名称。如:VCD、DVD等。大家在申请注册商标前,应先仔细查阅与商品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看看自己的商标名是否为通用名称。
2、约定俗成通用名称
即相关公众普遍认可和使用的通用名称。如:金骏眉(茶名)、单车等。被专业工具书、辞典列为商品名称的,可以作为认定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的参考。但如果您不确定自己注册的商标名是否是通用名称,可以在注册商标前,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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