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地理标志商标?
在中国现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法律中,仅有《商标法》对地理标志做了定义——“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地理标志包含四个方面的构成要素,即标示来源地的标志、商品的特定品质、商品的信誉、独特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
地理标志商标申请如何办理?
在商标局官方网站“中国商标网”的栏目导航,可以找到“地理标志”专题,其中的“知识讲堂”栏目置顶登载了申请地理标志商标的三个重要指导文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提交书件目录及说明》《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说明》《集体、证明商标(地理标志)注册申请流程》。近年来,由于支持“三农”发展、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等原因,商标局在不违反《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并保证充分体现地理标志构成要素的前提下,又降低了对某些材料的要求,最终形成以下材料清单:
对于国内申请人,应提交的书件包括:
1.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4.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授权文件;
5.地理标志商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
6.地理标志商品特定品质、信誉或其他特征及其与所标示地区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关系的说明;
7.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生产地域范围证明;
8.申请人监督检测能力证明材料。
对于国外申请人,应提交的书件包括:
1.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代理委托书;
3.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4.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5.地理标志以其名义在其原属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
6.申请人监督检测能力证明材料。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问!! 商标;专利;版权;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