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周黑鸭,想必很多人都不陌生。作为国人熟知的品牌,中国休闲卤制品行业佼佼者,周黑鸭线下门店可谓遍布全国各地。
早在2005年,周黑鸭公司就进行了相关商标布局。经过不断完善,截至目前,周黑鸭公司名下共有456件商标,包括“周黑鸭”“周记黑鸭”“周氏黑鸭”“ZHY”等商标,涵括多个类别,且大部分已注册成功。
为了防止他人傍名牌,周黑鸭公司还注册了“黑鸭周”“周白鸭”“周红鸭”“周黄鸭”等一系列防御商标。
不仅仅是注册大量的商标,对于他人注册的“周X鸭”“X黑鸭”等商标,周黑鸭公司也采取了一些措施。近期,一枚注册了多年的“周鲜鸭及图”商标就遭到了周黑鸭公司的狙击。
“周鲜鸭及图”商标引争议?
据了解,这枚“周鲜鸭及图”商标的申请人为牛某。2010年11月23日,牛某申请注册了的第8872174号“周鲜鸭及图”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
争议商标于2012年6月21日被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9类“肉;死家禽;板鸭”等商品上。
其实,争议商标的注册过程还是蛮顺利的,既没有被驳回,也没有被人提异议。
然而,时隔6年之后,争议商标引起了周黑鸭公司的注意。
周黑鸭公司于2019年4月3日针对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对于由相关权利人发起的商标无效宣告,《商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是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但是,该条随后又规定了例外情形: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时间限制。
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后查明,申请人周黑鸭公司“周黑鸭ZHOUHEIYA及图”商标曾在行政管理程序中认定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结合其提交的品牌及商标所获荣誉、品牌宣传等证据,可以认定在争议商标申请时申请人“周黑鸭ZHOUHEIYA及图”商标在“板鸭、肉、非活家禽”商品上具有较高知名度,且已为相关公众所熟知。故本案申请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肉;死家禽;板鸭”等商品与申请人在先使用商标指定使用的“板鸭、肉、非活家禽”等商品在消费对象、销售渠道、购买方式等方面相同,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争议商标“周鲜鸭及图”与周黑鸭公司在先使用的“周黑鸭ZHOUHEIYA及图”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上相近,若共存于市场,易导致相关消费者认为争议商标与申请人之间存在某种联系,从而不正当地利用了申请人的声誉,致使申请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最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裁定: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当然,如果牛某想要保住争议商标,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关于牛某是否采取了相关措施,目前还不得而知。
检索发现,除了争议商标外,周黑鸭公司还针对“非黑鸭”“崔黑鸭”“邓黑鸭”“庄黑鸭”“袁黑鸭”“袁黑鸭”“老周黑鸭”“周嘿丫”等商标提起过无效宣告并获得支持。
可见,对于企业来说,仅仅靠注册大量的商标来保护品牌,是远远不够的。企业还应密切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权威信息发布,对涉嫌与本企业的在先权利相冲突的他人申请注册或已经注册的商标,及时提出商标异议或申请无效宣告。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问!! 商标;专利;版权;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