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商标申请人要成为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的,应当申请“商标数字证书-软证书”,即:应当先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颁发的“商标数字证书-软证书”(以下简称“软证书”)。
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商标申请人要成为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的,应当在线提交用户注册申请,用户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本系统。
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要成为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的,应当申请“商标数字证书-硬证书”,即:应当先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颁发的“商标数字证书-硬证书” (以下简称“硬证书”)。
无营业执照的自然人要成为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的,应当申请“商标数字证书-软证书”。根据《商标法》有关规定,无营业执照的自然人仅能对名下已 注册商标进行商标后续业务的申请,不能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申请“商标数字证书”的,视为同意遵守《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及其他有关规定,视为承认该“商标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数字证书持有人应当妥善保管数字证书载体。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一、非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商标申请人申请软证书流程
为了保证商标网上申请数据安全,保障商标申请人利益,规定软证书只能在同一台计算机上申请和使用。
请确认是否要使用该台计算机提交商标业务申请,如否,请更换至要使用的计算机上操作;如是,则进行以下操作:
(一)安装软证书驱动
进入 “商标网上服务系统”首页,右下侧点击“证书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软证书驱动”。
(二)在线填写商标数字证书申请表
1.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首页,点击“立即注册”,仔细阅读“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流程(自行办理网申的商标申请人适用)”。
2.点击“申请”,按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检查无误后提交申请。
3.申请提交后,系统将自动随机产生激活码,证书申请人务必牢记并切勿外泄该激活码。首次登录本系统提交商标业务申请时,必须使用该激活码激活商标数字证书。
(三)邮箱下载商标数字证书
商标申请人提出用户注册申请后,自行登录注册时填写的邮箱,查看是否收到商标局发送的用户注册成功/不予注册通知。收到用户注册成功通知的,即可根据通知中告知的唯一地址下载商标数字证书。
注:地址一经下载将失效,请保证在提交用户注册申请时使用的计算机上操作。
二、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商标申请人用户注册申请流程
1.在计算机上插入电子营业执照。(请先安装电子营业执照驱动)
2.进入“商标网上服务系统”首页,点击“立即注册”,仔细阅读“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流程(自行办理网申的商标申请人适用)”
3.点击“申请”,按页面提示如实选择用户类型及国籍,“是否具有电子营业执照”选项,勾选“是”,在弹出框中输入电子营业执照PIN码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按页面提示如实填写,检查无误后提交申请表。
4.申请提交后,系统将自动随机产生激活码,证书申请人务必牢记并切勿外泄该激活码。首次登录本系统提交商标业务申请时,必须使用该激活码激活商标数字证书。
5.商标申请人提出用户注册申请后,自行登录注册时填写的邮箱,收到用户注册成功通知的,即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本系统。
三、商标代理机构申请硬证书流程
“商标数字证书”的两种申请途径
(一)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点击“代理机构备案申请”,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后,认真填写备案信息,同时在“是否申请制发商标数字证书”一栏中,选择“是”。备案提交后,系统将自动随机产生激活码,务必牢记并切勿外泄该激活码。备案成功后1-2个月内发放商标数字证书。首次登录商标网上申请系统时,需使用该激活码激活数字证书。
(二)邮寄或大厅办理代理机构备案,且需要开展网上申请业务的,可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点击“没有账户,立即注册”,按页面提示如实填写,检查无误后提交申请。提交完成后,系统将自动随机产生激活码,务必牢记并切勿外泄该激活码。首次登录本系统提交商标网上申请时,需使用该激活码激活数字证书。
“商标数字证书”的领取方式
“商标数字证书”制作完成后,将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刊登“新申请代理机构领取usb-key通告”,数字证书申请人应持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商标局注册大厅8号窗口领取。前述领取材料均应加盖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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