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客户反馈说,自己注册的香港商标被拒了,能否重新递交申请?需要注意什么?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商标被拒后可以重新申请,但需要了解被拒的原因是什么?通常来讲,香港商标被拒的原因有2个:
1、针对商标本身的缺陷,有关商标因其自身的缺陷而不得注册。
香港商标法例明确规定,假如申请注册的商标不能符合商标的涵义,也就是说欠缺显著特性,由一般用以指明货品的质素、数量或其他特性的标志构成;或纯粹由在现行的话言中,或在有关行业已确立的做法中,已经成为惯用的标志构成,便不得注册为商标。
不过,即使存在拒绝注册的绝对理由,也并不代表注册申请会自动遭到拒绝。商标申请人可证明商标在注册申请日期前,已经因付诸使用而实际上具有显著特性,以此推翻这些理由。
拒绝注册的其他理由包括商标违反道德或法律原则;可能会欺骗公众;商标的注册事情是不真诚地提出的;或商标由国旗、区旗、区徽或它们的设计或式样所构成等。
2、假如某商标,与在其之前申请注册的商标有所抵触,香港知识产权署会提出相对理由反对该商标的申请。
较早提出申请的商标对后申请注册的商标,可提出“引用反对”,而未经注册商标对后申请注册的商标,则可提出有条件的引用反对。
事实上,已经在进行审查的、后申请的商标,遭到有条件反对时,后申请的商标申请会暂停处理。直至较早的商标申请成功后,对正在审查的申请的反对便会成立。
总之,注册香港商标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建议联系专业的机构协助您办理.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问!! 商标;专利;版权;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