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过程中,会涉及到多种日期。这些日期有哪些含义?又代表着什么呢?小编汇总了一些主要的日期,介绍如下。
一、申请日期
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档案中的申请日期其实是一个没有意义的日期,它是商标局收到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转来的国际注册商标申请件的日期,也就是商标局打印条形码的日期。对于国际注册商标来说,国际注册日期才是商标真正的申请日期,商标局收到申请的日期没有实际意义。
二、优先权日期
巴黎公约、世界贸易组织或马德里体系成员国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某一成员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后的6个月内,如果就同一商标再向其他成员国提出注册申请,可以要求优先权,在后商标的申请日期可以按第一次提出的申请日期对待。
三、国际注册日期
国际注册日期就是国际注册商标申请在国际局的登记日期。根据《马德里协定》及《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注册日期为在原属国申请国际注册的日期,条件是国际局于此日起两个月期限内收到该申请;未在此期限内收到的申请,国际局则以其收到申请的日期登记该申请。
四、后期指定日期
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该协定有关议定书的共同实施细则》第24条第6款(a)项之规定,后期指定由注册人直接向国际局提交的,日期为国际局收到的日期。后期指定由主管局向国际局提交的,如果符合有关要求,日期为主管局收到的日期,条件是国际局在该日期起两个月内收到后期指定申请。如果国际局在两个月的时限届满后收到申请,后期指定日期为国际局实际收到的日期。
五、通知日期
国际注册商标档案中的通知日期是国际局将国际注册领土延伸申请通知各主管局的日期,是各主管局驳回期限的起算日期。根据《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各主管局的审查期限在这个日期的12个月或18个月后到期,对于超过审查期限的国际注册商标申请,主管局丧失对其行使依职权驳回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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