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商标注册时的审查流程较多,其中就有一项实质审查,主要用以审查申请的商标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但你了解商标实质审查的主要内容吗?不清楚的随小编往下看吧。
一、商标是否具备法定构成要素
《商标法》规定,商标的构成要素为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及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二、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
商标的显著性是商标的必备条件,是商标专用权的基础。因此,商标的显著性是商标审查和确权认定的重要内容。商标显著性的认定还应考虑具体商标的特殊性。
三、商标是否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
1、商标不得与已注册商标相冲突。为保护商标的独占专用权,与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是不能被核准注册的。
2、商标不得与初审公告里的商标相冲突。如果新申请的商标与初审公告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局会依法驳回新申请商标。
3、商标不得与商号相冲突。如果新注册商标与他人商号名称相同,在经济活动中是极易造成混淆。所以,与他人商号名称相同的商标也很难被核准注册。
4、商标不得与外观专利权和版权相冲突。外观专利权和版权是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新申请商标的文字、图形若模仿、抄袭他人商品的装潢、外观设计或其他文学艺术作品,侵犯了他人的版权或专利权,也是不能被核准注册的。
5、商标不得与公民身份权相冲突。公民身份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他人肖像、姓名、艺名、笔名作为商标。
四、商标是否违反“禁止注册”规定
《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注册为商标:
1、同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等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
2、易产生不良影响的文字、图形。
3、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和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问!! 商标;专利;版权;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