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独占使用许可中,商标注册人放弃了商标使用权。因此双方必须通过合同进行条件约定。那么商标独占许可使用人具有哪些权利与义务呢?
一、商标独占许可使用人的权利
1、独占许可使用人在许可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许可人的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在独占许可合同中,独占使用权的范围涉及两项内容:一是商品或服务的类别,二是商标的使用地域。
商标的独占使用权可以涵盖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全部商品或服务类别,也可以只包括其中的一部分;许可人可以授权被许可人在全国范围内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也可以只对在部分地区的使用权进行独占许可。
2、商标独占许可使用人有权在许可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禁止许可人自己使用该商标以及禁止许可人将该商标的使用权再许可给第三人,可以简称禁用权,这是独占使用权一词中应有的含义。
禁用权只有与要求权、投诉权、请求权和诉讼权等结合起来才有意义。根据禁用权,独占许可使用人可以直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也可以向执法机关投诉或向法院起诉(包括民事和刑事诉讼),请求制止侵权行为,并要求相应的损害赔偿。
二、商标独占许可使用人的义务
1、不得超过许可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
2、不得擅自改变被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图样
3、不得超越许可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
4、不得跨越许可使用的地域
5、产品或服务应达到一定的质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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