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关于实施“名标工程”推动商标战略的意见实施细则(修订)》(南府办【2019】25号)规定,为引领南海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发展从重视速度向重视质量转变,现开展南海区2020年下半年注册商标奖励工作。
01
受理条件
(一)奖励对象
注册地址在南海区的商标所有人,包括南海区依法成立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商标所有人若为自然人,在南海辖区设有依法成立的经营实体,且将商标所有权经商标局备案许可供其经营实体使用的,也可纳入范围
(二)奖励范围
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成功注册境内外商标的南海区企业或自然人,注册日期以商标注册证标明日期为准;
(三)境内商标
1.每个商标注册号视为一件商标予以500元奖励,不得重复申请。一个申请人拥有多个商标注册号的,可按件分别获得奖励,但同一申请人当年累计可获奖励不得高于1万元。
2.申请有效期限为自成功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成功注册日期以商标注册证书为准。
(四)境外商标
1.一件国际注册商标最高奖励1万元,实际注册规费不足1万元的按以下标准:港澳台地区注册商标,每件奖励2000元;单一国家注册商标,每件奖励3000元;多个国家注册商标,如马德里注册商标、欧盟注册商标、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注册商标等,每件奖励10000元。
2.每个商标注册号视为一件商标予以奖励,不得重复申请。一个申请人拥有多个商标注册号的,可按件分别获得奖励,但同一申请人当年累计可获奖励不得高于3万元。
3.申请有效期限为自成功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成功注册日期以商标注册证书为准。
(五)在境外成功注册商标的南海企业申请奖励,应提交材料如下:
1.《商标注册奖励申请表(境内/境外)》;
2.《商标注册证》电子版一份,境外需同时提供翻译件电子版一份(注:文件格式应为PDF或JPG);
3.《营业执照副本》电子版一份,如申请人为自然人,还应提供居民身份证电子版一份(注:文件格式应为PDF或JPG);
4.注册费用发票,如发票金额含多个商标费用的,需提供证明费用明细的代理合同等资料电子版一份(注:文件格式应为PDF或JPG);
5.商标使用证明(商标标识使用在产品或包装上的照片若干)电子版一份(注:文件格式应为PDF或JPG)。
02
办理程序
(一)注册
打开浏览器,输入佛山扶持通系统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点击“登录”,选择“我是企业/个人用户”进入登录页面,点击注册。
(二)选择注册方式
选择注册方式
(三)登陆
返回首页—选择登陆方式——输入账号和密码。对系统使用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757-83282211咨询。
(四)申报
申报人直接登录“佛山扶持通”网站,点击“项目申报”→主管部门选择“南海区市监局”→“南海区2020年下半年注册商标奖励工作”→“我要申报”→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在“附件清单”栏目上传对应的附件,确定所有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
(五)审核
所有内容完成以后,就可以提交了。审核通过以后,会有短信通知,请申报人保持手机畅通。
03
注意事项
如需打印递交纸质材料,请等待主管部门发送通知后递交到受理窗口。
一、打印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以及其他附件材料。
二、具体做法:
1、材料准备:
1)项目申报书,必须在平台下载。如有疑问,请联系平台技术人员寻求帮助,联系方式:0757-83282211。
2)平台支持一键打包下载全部附件,也可以分别下载。
2、打印装订:
将下载的项目申报书(有水印)与其他附件材料,按各项目申报的要求,自行排版,打印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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