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们常常看到把文字、图形、甚至声音注册商标。从视觉到听觉,这不禁让人想到,是否嗅觉也就是气味能否用来注册成商标?
孩之宝旗下培乐多成功获准注册气味商标
世界第二大玩具生产销售企业——美国跨国玩具公司孩之宝于2017年2月14日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申请了一件商标。而不同于寻常商标,这是件气味商标。于2018年5月15日通过美国专利商标局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国际分类第28类“玩具制模混合物”商品上。
孩之宝于1991年收购了拥有培乐多的Tonka公司后,培乐多便成为孩之宝旗下核心品牌之一。而该气味商标就是孩之宝旗下子品牌培乐多彩泥的香味。该彩泥由面粉、硼酸和矿物油制成,主要面向3岁以上的儿童,据称全球已有超过75个国家销售培乐多彩泥,已出售的彩泥超过7亿磅。
孩之宝在该商标申请中描述这件气味商标是“一种甜甜的、略带麝香味、像香草味的香味,带有轻微的樱桃味以及咸味小麦面团的天然气味”的独特气味。其全球营销高级副总裁也曾表示:“培乐多化合物的气味一直是童年和乐趣的代名词。通过对这一标志性气味进行正式注册,我们能够保护品牌和粉丝在未来数年间的宝贵联系。”
气味商标的可能性
显著性作为商标必须具备的通用特征,气味商标也不例外。气味商标与传统的可视化商标的区别在于,气味商标是通过嗅觉来感知。如何建立气味与品牌的联系,让大多数消费者一闻便能联想某个特定的品牌是申请注册气味商标的关键所在。而作为嗅觉这一不可描述的感知器官来定义的气味商标,就要求其必须要用文字准确、细致、生动来准确定义。
由于气味商标的核准注册中存在诸多难点,目前仅有美国、欧盟、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可以申请注册,但是成功案例却很少。我国虽然目前还尚不能注册气味商标,但是在《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改中已经删除了对商标可视性的要求,这为未来气味商标的注册提供了可能。随着现如今大众的知识产权意识越来越强,届时气味商标进入到我国的商标市场,想必会引起一番不小的波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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