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卫视“非诚勿扰”从开播开始就一直热度很高,聚焦当下最热的节日主题,很快就取得了话题以及热度,但是随之而来的也是商标侵权的困扰。
温州小伙子状告江苏卫视《非诚勿扰》的商标属于商标侵权,在这之前他就已经申请注册了该商标。历时三年的时间,最终法院判定江苏广播电视总台立即停止“非诚勿扰”商标侵权行为,在生效后应当立即停止使用“非诚勿扰”商标名称,停止侵权,在这之后,江苏卫视就把“非诚勿扰”改名为了“缘来非诚勿扰”。
这一事例可以我们应该要明白,注册商标存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特别是受众广的电视节目更加应该意识到商标侵权的后果,所以商标注册申请在脑中想要建立起一个栏目或者是企业之时就应该实施,这是刻不容缓的,毕竟注册商标是一回事,等待注册成功就又是一回事,在漫长的等待中建立起公司或者栏目,与商标相伴而行,这才是正确的做法。
虽然这次的商标侵权也有一部分人指出,温州小伙注册的商标与栏目的商标虽然相同,但是在其本质意义以及所在的行业方面是不同的,其实并不会对公众进行混淆,这样一来其实也就算不上商标侵权。但这只是小几率的偶然,若是在相同领域的相同商标,岂不是坐实了商标侵权。所以对于商标注册,人体或者企业还是越早申请越好。
最终的结果双方都有道理,一审二审的判决也完全不同,但是有一点是可以确认的,就是商标侵权就得付出相应的责任,所以即使商标相同的情况下,买下商所有人的所有权也不失为一个有效的方法解决纠纷。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问!! 商标;专利;版权;法律